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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关于2017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2017-03-03 18:43来源: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7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国家、省学位授予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山东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期间,由山东师范大学主考的本科各专业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方可申报学士学位。

1、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本科学习期间无考试作弊记录,且本科段各科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及证书等顶替课程成绩不计入平均成绩);

3、毕业论文成绩75分(含75分)以上;

4、外语成绩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

⑴本科段 “英语(二)”(旅游管理专业“专业英语”)考试成绩合格者;

⑵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合格证者;

⑶获得大学英语国家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者;

⑷已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者;

⑸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三、申报时间

2017年 10月14—1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四、申报材料

1、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批表(附件1);

2、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的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必须与上交的纸质版同版),10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shanshijxjy@163.com;

3、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如原件已存档,要提交在“考试成绩”处盖有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4、外语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用英语(二)或专业英语成绩申请学位的免交此项证明)。

五、申报地点

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北门进,往西走到头院内半导体楼),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在二层大厅,其他专业的考生在顶层401室。

六、注意事项

1、从2018年开始,大学英语国家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单不再作为申报学士学位的条件;

2、相关材料只上交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由本人带回;

3、要如实填写毕业论文及各科平均成绩,虚报成绩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4、学位证书发放通知将在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sdnujxjy)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附件1: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批表

附件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与所学专业对应表

 

山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3 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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