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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2014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办证须知

2014-05-16 17:40来源:张店教育

已完成自学考试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毕业论文及实践环节考核合格的(准考证号0303开头的)自考考生,可在张店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请办证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具体时间安排:

    1、领取办证材料:5月12--22日,同时缴纳毕业审定费;

    2、上交办证材料:5月23日以前;

    3、结束办证:5月28日(不再发放收取任何材料)。

    4、领取毕业证时间:2014年10月中下旬。

    二、 需要领取的办证材料: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所有单科合格证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科目统计表、报名登记卡、档案袋。

    三、考生须上交以下材料:

    1、所有单科合格证(按考试时间先后顺序装订好);

    2、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科目统计表;

    4、报名登记卡;

    5、档案袋;

    6、两张2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正面照片,电子版照片发至邮箱(zikao2282569@126.com),照片为本人姓名,照片格式要求:近期、免冠、浅蓝背景、2寸、大小200K以内、JPG格式.

     7、要求免考的考生要出示免考证明: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高校毕业的要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红印,自考毕业的要加盖主管部门红印同时交毕业证原件),免考英语的要交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要上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去掉外皮,用铅笔写上“张店区”);

    9、NIT证书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0、计算机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原件丢失的考生,考生须到省考办盖章,或由市招办集中办理(须收费)。

    11、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在线认证报告”或者是“电子注册备案表”。

另外有几点变化: 

1、本科大三不允许办理毕业,因为没有专科证原件,国家教育部不允许。专本同办的例外,可以办理毕业。   2、专科证原件审核后复印一份,区县审档时核实专科证真伪,并由区县审档人在复印件上签字。2001年以后毕业的考生还要提供学信网注册后在线验证的学历认证报告,要打印版,不要pdf版和email版。   3、今年下半年办证有16个专业不再办毕业(见附件)。  4、高职试点的考生09年注册的可以办理毕业,08年的不能再按试点办理毕业,应归到大自考类别里,不再享受三七或者五五的折合作业分。


附: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与要求

《毕业生登记表》是自学考试毕业生的重要档案,必须由考生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黑色)填写,字体颜色一致,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他人代填。本表复印无效。

 

一、封面页的填写要求

 

1、姓名、专业、准考证号(只填考试使用最多的一个老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主考院校、填表日期6项信息由考生填写,毕业证书号由自考办统一填写。(专科:6637+新生成的准考证号;本科:6537+新生成的准考证号)

2、姓名应与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合格试卷上的姓名一致。身份证号应与考生当前使用的公民身份号码(15位或18位)一致。军人考生有身份证的,填写身份证号;没有身份证的填写军官士兵证的号码,如实填写。不再按军官士兵证编写新的身份证号。

3、专业及主考院校名称应按新下发的《办理毕业专业说明》填写全称,不得填写简称。专业名称后的括号内应注明本科或专科。秘书(专、本)、动画设计(本)、电脑艺术设计(本)4个专业不要填错主考院校。

4、填表日期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为2013年11月25日。对于表中的几个时间规定是,封面页的填表日期和考生自我鉴定日期应一致,所在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的日期要稍晚于考生自我鉴定的日期,但要早于市考委审核日期。省考委的审核日期为每年的6月30日或 12月30日,市考委的审核日期为每年的6月20日或 12月20日。

5、《毕业生登记表》封面页应整洁、规范,不得随意标注、粘贴无关信息、不得涂改。

 

 

二、个人信息页的填写要求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应与考生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出生年月格式为“年、月”,例如1980年1月;籍贯格式为“省、市(县),例如山东济南或山东章丘;政治面貌可选择填写党员、团员或其他;婚否填写已婚或未婚;自考前学历可选择填写中专、高中、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职务、职称按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没有的填无;参加工作时间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例如2004年7月,没有的填无;华侨、港、澳、台籍否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身体状况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良好或伤残等具体内容;家庭地址应填写所居住的宿舍名称或住宅街道门牌号;工作单位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所在单位的全称,没有的填无;联系电话应填写考生所在单位或家庭的固定电话;手机应填写考生近期使用的手机通信号码,确保能联系到考生;照片采用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浅蓝色背景,图像应清晰。粘贴时要裁减合适,不得超出边框;

2、本人主要简历应从初中起,止于自考毕业。时间格式例如“2005年9月-2007年7月”,各时间段要衔接,不得断档。

3、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应按个人情况如实填写,与本人关系栏应填写“父子”、“母子”、“夫妻”等,不得填写称谓。

4、有何发明创造和著作应填写在参加自考过程中发表的著作或科研成果。

5、奖惩情况应填写在参加自考过程中受到的各类表彰或奖励等。

6、身份证复印件只选取带有姓名信息的一面。粘贴时要裁减合适,不得超出边框。

 

三、自我鉴定页的填写要求

 

1、考生应总结在参加自学考试过程中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方面的经验、收获与成绩,对总体情况进行自我鉴定,撰写不少于200字的总结性文章。自我鉴定是学历政审的重要部分,考生应严格规范的书写。

2、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的单位、学校、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等进行填写,填写内容为“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

3、主管部门意见由所在单位的上一级部门来填写,填写内容为“同意”,并加盖公章。

4、考生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为同一单位的,该单位负责签署两项意见并盖章。不得空缺。

 

四、考试成绩页的填写要求

 

(一)考试成绩

 

1、考生应按照《山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列表的顺序填写各科考试成绩(非实践技能考试),一科一格,中间不得留有空格。

2、年月应填写参加考试的时间(每年的4、7、10月),格式为“年、月”,例如“2008、4”。

3、课程名称必须按照《山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填写,不得简写。

4、成绩必须与考生所持的《课程合格证书》上的成绩一致,不得更改、不得空缺。

5、存在新旧计划课程对顶情况的,应填写实际考过的课程名称及成绩,在备注栏注明“顶”;

6、用14学分课程顶替英语(二)的,在英语(二)的位置,逐格、顺序填写实际考过的课程名称与成绩,一科一格,在备注栏注明“顶”;

7、用各类证书免考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在相应课程位置填写证书的名称,在成绩栏中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

8、用外语、计算机类专科毕业证书免考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应填写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名称,在成绩栏中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

9、其他符合山东省自学考试免考规定的情况,例如本科毕业生免考公共政治课、全日制高校或成人高校毕业生免考相关基础课或专业课、自考毕业生修第二专业免考部分专业课等,应填写专业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在成绩栏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

10、参加学分制试点专业的毕业生,课程列表应先填写必考核心课程,后填写学分选修课程;

    11、参加过程性考核的毕业生,课程列表应先填写统考课程,后填写校考课程;

12、考生考过的但不在专业计划列表内课程,不得填写;

13、在成绩栏空白处加盖“以下空白”章。《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各项图章应使用红色。

 

(二)实践技能成绩

 

1、考生填写考核通过的本专业的实践技能成绩,一科一格,中间不留空格。

2、年月格式例如“2009年上或2008年下”。课程名称按《山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填写,成绩按实践技能成绩单上如实填写,无具体分数的填写合格,不得更改、不得空缺。

3、使用证书免考的且在考试成绩栏中已注明的实践技能课程,不再填写。

 

(三)毕业环节成绩

 

1、本科考生有论文答辩考核的应填写论文题目,有“临床考核”、“毕业设计”、“生产实习”的,应填写相关题目及简要内容。

2、考试时间格式例如“2008年上或2010年下”。

3、毕业环节考核有具体分数的应填写分数,无分数的应填写考核等次(优秀、良好、及格)。

 

(四)档案袋的填写:

 

1、准考证号一栏是新生成的准考证号,注意不要填写。

2、毕业日期填写2013年12月30日。

3、专业一栏必须用全称,与《毕业生登记表》封面所填一致。

按要求准确标注袋内所有材料的种类、数量。档案袋内所有原件一律夹在登记表里。

 

(五)报名登记卡的填写(考生自备2B铅笔填涂):

 

1.“准考证号”一栏不填;

2.“姓名”一栏,从左填写,汉字编码可从此网站查

3.“专业名称及代码”一栏参照《专业说明》填涂,如“护理学专科”填写“100701”(自考、助考、专科、本科要注意不要填错)

4.“民族”“职业”栏参照民族分类代码及职业分类代码。常用的几个代码:汉族01,学生30、教师24,军人08,卫生19,不便分类09;

5.“身份证”一栏考生根据本人实际身份证填写,不需补“0”,最后一位为“X”的最后一位同时涂“0、1”;军人有身份证的填写身份证号码,没有的填写军人证件的实际编号;

6.课程1--6不填。

 

 

附: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财税(专科)等16专业的通知

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自学(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有关主考院校:
  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现就停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 停考专业
  (一) 财税专科                            (九) 电子技术(专科)
    (二)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科)            (十) 中医护理学(专科)
    (三) 社会工作与管理(专科)              (十一) 卫生事业管理(专科)
    (四) 公安管理(基础科段)                (十二) 餐饮管理(专科)
    (五) 教育管理(专科)       (十三) 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科)、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
  (六) 外贸英语(专科)       (十四) 采购与供应管理(专科)
    (七) 音乐教育(专科)  (十五) 调查与分析(独立本科段)、调查与分析师证书(初级、中级、高级)
  (八) 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段)    (十六) 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
    二、停考安排
  

      (一)以上16个专业及资格证书自2010年11月起,停止接纳新考生报考,老考生仍可按报考简章报考。
  (二)2012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以后不再安排考试。
  (三)2013年年底前办理毕业手续,2014年起,停考专业不再办理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
  以上精神请各市及有关部门向考生广泛宣传,并妥善做好停考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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